江海自然(執(zhí)法)責停字〔2019〕8號
外海*小組:
經查,,你小組未經依法批準,擅自占用外海*小組地段1.9畝土地進行非農建設,,已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條和《廣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辦法》第二十六條的規(guī)定,,涉嫌構成非法占地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七條的規(guī)定,,現責令你小組立即停止上述違法行為,,聽候處理。
你小組主動糾正違法行為,、消除違法狀態(tài)的,,可以依法從輕,、減輕或者免于行政處罰。
江門市江海區(qū)自然資源局
2019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