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條 預公開范圍,。預公開分向社會預公開和在本黨組織內部預公開兩種,。范圍由黨支部根據公開內容確定,。
第二條 預公開內容,。凡與黨員群眾利益密切相關的重要事項及黨員群眾關心的黨內熱點問題,只要不涉及黨內的秘密,,在研究決定前,,都應在適當范圍內進行公開,廣泛聽取意見,,根據黨員群眾的意見和建議,進行完善,,并在此基礎上再次公開,。
第三條 預公開形式。預公開要根據不同情況,,利用公開欄,、印發(fā)征求意見稿,、召開會議和通過網絡、新聞媒體等適當形式進行,。
第四條 預公開期限,。向社會預公開,公開期限一般為7天重大事項一般為10天,。在本黨組織內部預公開,,公開期限一般為7天。
第五條 預公開實施,。黨務公開事項由黨務公開工作責任人提出預公開的內容,、形式、范圍和時限,,填寫《黨務公開事項審批表》,,經主要負責人審定。需要公開的重大,、敏感事項及信息要由黨務公開工作領導小組集體討論決定,,必要時報上級相關部門審核把關
江門市江海區(qū)住房城鄉(xiāng)建設和水務局
2015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