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總 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全面加強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統(tǒng)籌解決人口問題的決定》(中發(fā)〔2006〕22號),、《中共廣東省委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的決定》(粵發(fā)〔2006〕9號和《關于全面開展鄉(xiāng)鎮(zhèn)(街道)無政策外多孩出生和村(居委會)無政策外出生活動的意見》(粵人口計育〔2006〕1號),,規(guī)范村級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形成縣領導、鎮(zhèn)負責,、村為主,、組配合、戶落實,、人人參與的基層人口計生工作格局,提高管理與服務水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廣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辦法》和《中國共產黨農村基層工作條例》等有關規(guī)定,,結合我省實際,,制訂本規(guī)范。
第二條 各行政村黨支部和村委會的堅強領導是做好本村人口計生工作的根本保證,,村黨支部和村委會要把抓緊抓好人口計生工作擺上重要位置,,根據上級部署,結合本村實際情況,,采取各種有效措施,,保證人口計生工作任務的完成。
第三條 村黨支部書記和村委會主任是本村人口計生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對人口計生工作要親自抓,、負總責。村黨支部委員和村委會成員不但要帶頭模范實行計劃生育,,還要負責抓好分工范圍內的人口計生工作,,對群眾要認真做好深入細致的思想教育工作,帶領全村群眾自覺實行計劃生育,。
第四條 村要成立人口和計劃生育領導小組,,組織本村積極開展無政策外出生活動,協(xié)調各方面力量,,把做好本村人口計生工作與加強基層組織建設相結合,,與精神文明建設相結合,,與發(fā)展村集體經濟相結合,與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相結合,,與分配集體福利和宅基地等相結合,,與保護兒童、婦女,、老人權益相結合,,為本村獨生子女戶和純二女結扎戶在生產、生活方面提供各種獎勵優(yōu)惠,。
第五條 村要成立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在村黨支部、村委會和村人口計生領導小組的領導下,,負責本村人口計生工作,。村人口計生委設主任1名,享受村委會副主任或村委委員待遇,;村人口計生委應按常住人口規(guī)模和實際情況配備計生專職干部,,享受與村委委員同等待遇。
第六條 以村民小組為單位組成育齡婦女小組,,并選配組長1名,。組長配合村“兩委”和村人口計生委做好組內育齡婦女的人口計生工作,組長的報酬可實行誤工補貼,,也可享受村民小組長同等待遇,。
第七條 全面落實人口計生層級動態(tài)管理責任制,實行村黨支部委員和村委會成員包組,、包戶制度,。按照鎮(zhèn)(鄉(xiāng))黨委、政府關于實施人口計生層級動態(tài)管理責任制的規(guī)定,,落實好月度(或季度)工作責任書中規(guī)定的工作,,做到月清月結。
第八條 村黨支部委員,、村委委員,、村民小組長和育齡婦女小組長每年至少參加一次人口計生專門業(yè)務培訓。
二,、政策法規(guī)
第九條 依法制定村民計劃生育自治章程,,并報鎮(zhèn)(鄉(xiāng))人民政府備案。
第十條 建立人口和計劃生育村務公開制度和監(jiān)督,、舉報制度,。
(一)村委會應張掛人口與計劃生育情況板;
(二)村委會應在群眾聚集的地方設立固定的人口和計劃生育公開欄,公開欄可根據需要公布以下內容:
l,、當年生育的夫婦名單,、所生孩子孩次、性別,;
2,、當年按政策規(guī)定可再生育一胎子女的夫婦名單;
3,、應落實避孕節(jié)育措施而未落實的夫婦名單及節(jié)育措施種類,;
4、當月應查環(huán)查孕而未查的對象名單,;
5,、社會撫養(yǎng)費征收標準和征收情況;
6,、縣,、鎮(zhèn)兩級人口計生部門舉報電話、舉報獎勵辦法等,;
7,、本村享受計劃生育獎勵金人員名單;
(三)公開內容每月及時更新,。
第十一條 為已婚育齡婦女辦理各種計劃生育證明,。
(一)協(xié)助已婚育齡婦女辦理《計劃生育服務證》,告知符合政策可生育第一胎子女的夫婦懷孕3個月后至生育前持證進行登記,;
(二)告知符合政策可再生育一胎子女的夫婦在未孕前填寫《再生育一胎子女申請表》;
(三)在接到《再生育一胎子女申請表》3個工作日內,,加具婚育狀況意見,,加蓋村委會公章,連同有關材料在5個工作日內送鎮(zhèn)(鄉(xiāng))人口計生辦審批,;
(四)協(xié)助獨生子女家庭辦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落實有關獎勵。
第十二條 協(xié)助鎮(zhèn)(鄉(xiāng))人口計生辦做好《廣東省農村部分計劃生育家庭獎勵辦法》(以下簡稱《獎勵辦法》)和《廣東省農村部分計劃生育家庭獎勵辦法實施細則》(以下簡稱《實施細則》)的貫徹落實工作,。
(一)協(xié)助鎮(zhèn)(鄉(xiāng))人口計生辦對計劃生育獎勵對象的調查摸底,,填寫《登記表》,建立檔案,,對符合條件的,,告知當事人向鎮(zhèn)(鄉(xiāng))人口計生辦申報,協(xié)助當事人填寫《申請表》,;
(二)對申請人的《申請表》進行初審,;
(三)協(xié)助鎮(zhèn)(鄉(xiāng))人口計生辦對獎勵對象及其變動的調查核實、張榜公布等有關事宜,獎勵對象遷出,、遷入,、新增、死亡等變動的,,應在當月填寫《廣東省農村部分計劃生育家庭獎勵對象變更情況登記表》報鎮(zhèn)(鄉(xiāng))人口計生辦,。
第十三條 協(xié)助鎮(zhèn)(鄉(xiāng))人口計生辦做好“節(jié)育獎”制度的落實。按照要求及時幫助符合“節(jié)育獎”政策的夫婦進行登記和申請,,并在“三欄”中予以公示,,接受群眾監(jiān)督。
第十四條 認真做好計劃生育信訪工作,。
(一)為群眾提供相關的政策咨詢服務,,對來信來訪群眾做好解釋、說服工作,,重點做好上訪人員的疏導工作,,維護居民合法權益;
(二)建立信訪首問責任制,,嚴格按照計劃生育信訪辦信,、咨詢、接訪,、查辦的程序做好信訪工作,。
第十五條 協(xié)助做好征收社會撫養(yǎng)費工作。
三,、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管理
第十六條 負責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宣傳教育,,組織開展計劃生育政策法規(guī)、生殖健康等基礎知識咨詢服務,;負責流動人口計劃生育信息的采集,、核實、錄入《廣東省流動人口管理和服務信息系統(tǒng)》并定期上報,;
第十七條 協(xié)助鎮(zhèn)(鄉(xiāng))做好《流動人口婚育證明》和《計劃生育服務證》的辦理,、查驗工作;督促流動人口已婚育齡婦女落實孕情監(jiān)測和節(jié)育措施,,動員流動人口政策外懷孕對象落實補救措施,;做好藥具發(fā)放、隨訪服務,;做好計劃生育村民自治合同管理和其他計劃生育服務工作,。
第十八條 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管理和服務具體實施辦法按照省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四,、宣傳教育
第十九條 利用有線廣播,、有線電視和各種群眾喜聞樂見的形式開展人口與經濟,、社會、資源,、環(huán)境的公益宣傳以及法律法規(guī),、優(yōu)生優(yōu)育、性與生殖健康等方面的宣傳,。
第二十條 在村委會設立固定的人口和計劃生育公開欄,、宣傳欄和讀報欄,并指定專人管理,。“三欄”內容要及時更新,。讀報欄要同時張貼《中國人口報》、《人口快訊》和《廣東人口與計劃生育墻報》,。在本村范圍內道路兩旁設立人口計生宣傳標語,、宣傳畫,宣傳內容要貼近群眾,,規(guī)范,、簡潔、溫馨,。
第二十一條 開展人口和計劃生育基礎知識教育,。
(一)村應建立婚育分校,設置圖書專柜,,有條件的地方可建設新家庭文化屋,,配置生產、生活,、生育等方面的圖書和音像資料,,向群眾免費開放;
(二)婚育分校應根據需要組織開展孕產期和更年期保健等培訓班,;
(三)組織本村新婚夫婦參加鎮(zhèn)(鄉(xiāng))婚育學校新婚期培訓班,;
(四)婚育分校應采用靈活的方式進行教學,通過上課與座談,、評比等形式的結合,將傳授婚育知識與傳授生產,、生活技能結合,,吸引群眾廣泛參與;
(五)協(xié)助本村中小學校開展人口國情教育和青春期教育,。
五,、技術服務
第二十二條 依照法律法規(guī)落實避孕節(jié)育措施。夫妻雙方為農村居民,,已生育一個子女且是男孩的育齡婦女在生育后90天內首選使用宮內節(jié)育器,;剖宮產術后對象90天內指導其使用避孕藥具,半年后落實相應長效避孕節(jié)育措施;已生育二個以上子女的,,在生育后90天內,,一方首選結扎措施。
第二十三條 建立已婚育齡婦女定期孕情檢查制度,。
(一)查環(huán)查孕對象包括放置宮內節(jié)育器者,;使用避孕藥具者;應落實而未落實節(jié)育措施者,;實施絕育術未滿一年者,;
(二)農村和流動人口應查對象每年查環(huán)查孕不少于3次,采用皮下埋植術者在藥物有效期內每年檢查一次,;
(三)各村進行查環(huán)查孕的具體時間應相對固定,,并讓群眾普遍知曉;
(四)結合孕情檢查為本村育齡婦女建立生殖健康檔案,,并協(xié)助提供有關服務,。
第二十四條 村應設立計劃生育服務室(或與村衛(wèi)生室合建)。服務室應有婦檢床,、避孕藥具專柜,。有足量、品種齊全的避孕藥具,,及藥具發(fā)放登記本,。
第二十五條 村人口計生專干要了解掌握群眾生育、節(jié)育,、不育,、避孕和生殖健康情況并及時上報;負責避孕藥具發(fā)放和育齡對象的隨訪工作,。
六,、人口統(tǒng)計與信息化管理
第二十六條 村人口計生委要配備至少1名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專(兼)職統(tǒng)計人員,已應用《廣東省人口和計劃生育信息系統(tǒng)》(以下簡稱《信息系統(tǒng)》)的村委會配備1名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計算機操作人員,,并熟練掌握《信息系統(tǒng)》的操作與使用,。
第二十七條 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建立育齡婦女信息卡,,及時掌握育齡群眾的結婚,、生育、節(jié)育,、生殖保健和人口及戶籍變動等情況,。
設立新婚、懷孕,、出生,、計劃生育手術,、獨生子女辦證、社會撫養(yǎng)費征收,、下年度符合政策生育對象,、死亡、未及時落實節(jié)育措施,、查環(huán)查孕,、術后隨訪、藥具發(fā)放,、獎勵對象等登記冊,。
第二十八條 每年9月底前核實鎮(zhèn)(鄉(xiāng))提供的由《信息系統(tǒng)》生成的一胎登記、再生育一胎子女審批名單,,并將核實情況上報鎮(zhèn)(鄉(xiāng))人口計生辦,。10月份,根據鎮(zhèn)(鄉(xiāng))人口計生辦的批復,,對符合再生育一胎子女的育齡夫婦名單進行張榜公布,。
第二十九條 建立人口計生統(tǒng)計例會制度。
(一)每月定期召開村人口計生統(tǒng)計例會,;
(二)鎮(zhèn)(鄉(xiāng))駐村干部,、村黨支部委員、村委委員,、村計生專干參加例會,,有條件的地方可擴大至育齡婦女小組長參加例會;
(三)例會的主要任務是匯報,、小結當月全村人口計生工作情況,,布置下月工作任務;
(四)匯總本轄區(qū)內育齡婦女婚嫁,、懷孕,、生育、節(jié)育和人口及戶籍等變動情況,,及時填寫月變更報告單或同時錄入《信息系統(tǒng)》,,并在次月2日前上報鎮(zhèn)(鄉(xiāng))人口計生辦。
第三十條 建立計劃生育基礎資料保管制度,。
(一)已使用《信息系統(tǒng)》的村委會應利用《信息系統(tǒng)》生成統(tǒng)計報表及各種登記冊,;
(二)統(tǒng)計報表、各種登記冊,、《育齡婦女信息卡》要長期保管,信息變更報告單,、已退出育齡期和遷出的育齡婦女信息資料應保管兩年以上,;
(三)檔案資料應分年度,、按月份順序裝訂成冊,分類歸檔,;
(四)村委會應設立檔案資料專用保管柜,,指定專人保管。
第三十一條 配合上級做好各種統(tǒng)計質量調查,、責任制執(zhí)行情況考核等工作,。
七、計劃生育協(xié)會
第三十二條 村要成立計劃生育協(xié)會,。
(一)村計生協(xié)會是協(xié)助村黨支部和村委會做好人口計生工作的群眾組織,,是人口計生工作重心下移的重要工作力量,村黨支部和村委會要加強對計生協(xié)會工作的領導,,支持協(xié)會開展各項活動,;
(二)要推選一位熱心人口計生工作、善于為群眾服務,、在群眾中有威望的人士擔任會長,,協(xié)會理事會由各界人士組成,由專(兼)職會長或秘書長負責協(xié)會日常工作,,并充分發(fā)揮“五老”(老黨員,、老干部、老模范,、老職工,、老長輩)的骨干作用。
第三十三條 村計生協(xié)會要充分發(fā)揮優(yōu)勢,,積極開展活動,。
(一)積極創(chuàng)辦不同形式的“三結合”實體,帶領群眾開展“少生快富”活動,,配合村黨支部,、村委會和有關部門為自覺實行計劃生育的群眾提供各種獎勵優(yōu)惠;
(二)建立和健全協(xié)會規(guī)章制度,,制定工作計劃,,開展經常性的學習、宣傳,、服務等活動,,組織群眾開展計劃生育村民自治。
八,、附 則
第三十四條 本規(guī)范各項規(guī)定的執(zhí)行與落實情況,,是平時檢查及年終人口和計劃生育目標管理責任制考核的主要依據。檢查,、考核指標,、標準參考本規(guī)范制定,。
第三十五條 本規(guī)范由省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負責解釋,以前有關規(guī)定與本規(guī)范不一致的,,以本規(guī)范規(guī)定為準,。
第三十六條 本規(guī)范從發(fā)文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