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門市江海區(qū)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裁決公告
江海勞人仲布字[2023]71號
廣東江匠照明科技有限公司:
申請人余賢曲訴你單位關于勞動報酬等的勞動爭議案,本委已于2023年11月20日作出江海勞人仲案字〔2023〕651號仲裁裁決書:駁回申請人余賢曲的全部訴求,。因你單位法定代表人李梓瑞難以聯(lián)系,根據《廣東省勞動人事爭議處理辦法》第五十八條規(guī)定,,現向你單位布告上述仲裁裁決結果,。請你單位自本布告發(fā)出之日起三十日內,派員到本委領取該案仲裁裁決書,,逾期不領則視為送達,。
特此公告
江門市江海區(qū)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附注:
本委地址:江門市江海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江門市東海路338號)。
聯(lián)系電話:0750-3820736,、0750-3818990,。
公告時間:2023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