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門市江海區(qū)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應訴和開庭公告
文章來源:本網(wǎng) 更新時間:2023-02-23 17:18 瀏覽數(shù):-
江門市江海區(qū)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應訴和開庭公告
江海勞人仲布字[2023]15號
江門市盛昌物流有限公司:
申請人葉秀娟訴被申請人江門市盛昌物流有限公司關于勞動報酬、雙倍工資差額等勞動爭議案,,申請人要求你單位支付2022年7月至2023年1月工資共28000元,、2020年2月28日至2023年1月31日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的兩倍工資差額140000元、產(chǎn)檢費859.13元,、經(jīng)濟損失28000元,、確認與你單位于2020年2月28日至2023年1月31日期間存在勞動關系的訴求,本委于2023年2月14日已受理,。鑒于被申請人的法定代表人雷志堅難以聯(lián)系,,本委決定采取公告的方式送達有關應訴和開庭的通知。為此,,公告如下:
1,、葉秀娟為本案的申請人。申請人的《勞動人事爭議仲裁申請書》等申訴材料以及本案的應訴資料,,被申請人見布告后,可直接聯(lián)系本委和到本委領取,。
2,、江門市盛昌物流有限公司為本案的被申請人,2023年3月27日前,,應就申請人的申請事項,,向本庭提交有關的《答辯書》一式兩份,并辦理相關的應訴手續(xù),。
3,、本委定于2023年4月12日15時開庭審理本案,葉秀娟作為申請人身份出庭,;江門市盛昌物流有限公司作為被申請人身份出庭,,江門市盛昌物流有限公司可委托代理人代表被申請人出庭。
4,、申請人葉秀娟開庭時如未出席,,本庭將視為申請人撤訴處理。被申請人開庭時如未出席,本庭將作缺席裁決,。
5,、本公告根據(jù)《廣東省勞動人事爭議處理辦法》第五十八條的規(guī)定,自發(fā)出公告之日起經(jīng)過三十日,,即視為送達,。
特此布告。
江門市江海區(qū)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
二〇二三年二月二十三日
附注:
本委地址:江門市江海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江門市東海路338號),。
聯(lián)系電話:0750-3818951,。
公告時間:2023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