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建明訴江門市栢匯五金有限公司勞動爭議案應訴和開庭布告
文章來源:本網(wǎng) 更新時間:2022-09-22 10:02 瀏覽數(shù):-
江海勞人仲布字[2022]63號
江門市栢匯五金有限公司:
申請人李建明訴被申請人江門市栢匯五金有限公司勞動爭議一案,,申請人要求你單位支付經(jīng)濟補償金等的訴求,本委于2022年8月31日已受理,。鑒于被申請人的法定代表人黃麗棠難以聯(lián)系,本委決定采取布告的方式送達有關(guān)應訴和開庭的通知,。為此,,布告如下:
1、李建明為本案的申請人,。申請人的《勞動人事爭議仲裁申請書》等申訴材料以及本案的應訴資料,被申請人見布告后,,可直接聯(lián)系本委和到本委領取,。
2、江門市栢匯五金有限公司為本案的被申請人,,2022年11月2日前,,應就申請人的申請事項,向本庭提交有關(guān)的《答辯書》一式兩份,,并辦理相關(guān)的應訴手續(xù),。
3、本委定于2022年11月9日9時,,開庭審理本案,,李建明作為申請人身份出庭;江門市栢匯五金有限公司及其委托代理人,,作為被申請人身份出庭,。
4、申請人開庭時如未出席,,本庭將視為申請人撤訴處理,。被申請人開庭時如未出席,本庭將作缺席裁決,。
5,、本公告根據(jù)《勞動人事爭議仲裁辦案規(guī)則》第五十八條的規(guī)定,自張貼布告之日起經(jīng)過三十日,,即視為送達,。
特此布告。
江門市江海區(qū)勞動人事仲裁委員會
二〇二二年九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