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號:江征公告字〔2022〕455號
經省人民政府[粵府土審 (授)〔2022〕164 號]文(詳見附件1)批準,,同意江門市人民政府征收江海區(qū)外海街道辦事處東南股份經濟合作聯合社位于江海區(qū)27,、28號地地段的集體土地0.0364公頃(其他農用地0.0364公頃),其中東南村常四股份經濟合作社0.0338公頃,東南村南華股份經濟合作社0.0026公頃,,作建設用地(位置詳見附件2)?,F將征地情況公告如下:
一,、公告期限:2023年3月10日至2023年4月10日,。
二,、建設用地項目名稱:江門市江海區(qū)2022年度第六批次城市建設用地。
三、征地補償及支付對象:江海區(qū)外海街道辦事處東南股份經濟合作聯合社的集體土地0.0364公頃(折合0.5460畝),,征地綜合補償費按7.85萬元/畝計算(其中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按照《江門市人民政府關于公布實施征收農用地區(qū)片綜合地價的公告》(江府告〔2021〕1號)的標準),青苗補償費按4000元/畝標準,,合共4.5045萬元,。征地綜合補償費以現金支付。
四,、補償登記:請在該范圍內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村村民或其他權利人于2023年4月10日前到江海區(qū)外海街道辦事處東南股份經濟合作聯合社(地址:江海區(qū)外海街道辦事處東南股份經濟合作聯合社,聯系人:蘇錦榮,,聯系電話:0750-3797128)辦理征地,、拆遷補償登記手續(xù),。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村村民或其他權利人未如期辦理征地、拆遷補償登記手續(xù)的,,其補償內容以江門市江海區(qū)自然資源局的調查結果為準,。
五、被征收土地所有權人及相關權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60日內就[粵府土審 (授)〔2022〕164 號]征地批復向省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
特此公告,。
附件1:征收土地批準文件
附件2:征收土地紅線圖
征地實施單位: 公告發(fā)布單位:
江門市江海區(qū)人民政府 江門市人民政府
日期:2023年3月10日